3月21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光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涛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李涛组长传达了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对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和要求。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加压“不敢腐”,深化拓展“不能腐”,巩固提升“不想腐”,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健全制度机制,狠抓“关键少数”,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完善纠错容错机制,始终确保公正廉洁高效司法。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三个规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常态长效。要坚决筑牢廉洁司法的思想根基,自觉遵规守纪,忠诚履职,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促进平舆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为推进新时代平舆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