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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法院加大“三个力度”切实维护人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4-12 09:44:18


    河南省平舆县法院在民事审判中采取多项为民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平舆县法院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今年以来,该院调解撤诉率同比上升12.5%。

    加大说理力度,切实追求“胜败皆明”。注重强化裁判文书质量,引导审判人员彻底克服“就案办案”的错误倾向,在每一份判决书中细化说理过程,辨法析理,使判决公开化、公正化,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

    加大便民力度,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建立预约办案制度,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法院工作时间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可与办案法官预先约定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对当事人是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人、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案件,坚持快审快结,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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