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平舆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赵洪伟合同纠纷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发布悬赏公告并公开如下:

被执行人:赵洪伟
公民身份号码:4128271977****3514
户籍地:河南省平舆县后刘乡胡岭村委后赵楼
执行案号:(2024)豫1723执1201号
执行依据:(2024)豫1723民初866号判决书
涉案标的:429573元及利息
悬赏金发放条件及方式:
凡向平舆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名下真实有效且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向举报人奖励悬赏金。
本院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本院郑重声明: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举报的范围。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联系人:郏法官
悬赏举报电话:198*****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特此公告。
平舆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