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平舆县法院高度重视,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从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提供了保障。所选任的45名人民陪审员全部参加了审判活动,履行职务率100%,去年以来,共参加审判各类案件(普通程序)386 件,参加人数290多人次,均无错案,成绩显著。
用好陪审员 整合审判资源 促进审判民主和司法公正。该院采取的是随机选取人民陪审员出庭参与审判案件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固定名单顺序,并采取滚动选取,若被选取的陪审员无法出庭,则选取另一位参加的做法。并强化陪审员参与案件庭审和合议的职责,明确规定,案件开庭前通知陪审员阅卷,将案件基本情况、可能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等及时告知陪审员,使其明确审理重点,防止“陪而不审”的情况发生。在案件合议时,审判长应让人民陪审员先发言,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对合议庭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及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还缓解了法院案件量多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同时,由于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他们通过参与审判,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审判的民主,也增强了人民陪审员及其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可以通过他们加深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和人民法官的理解。此外,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在庭上既可以审判案件,还可以对法官的审判行为进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以人为本,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各项管理制度。一是坚持把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同样对待,管理、培训和考核由院政治处负责,要求在需要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中,坚持人民陪审员不少于合议庭人数的三分之一。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同法官有同等权利,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在评议案件时,首先由人民陪审员提出意见。二是除认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的统一培训外,还坚持抓好本院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学习:一是每次院里的全体政治、业务学习都通知人民陪审员,他们有时间来的就参加;二是省高院、市中院进行有关业务培训学习的,也尽量通知人民陪审员参加学习;三是只要是院里审判人员在该院参加学习培训都通知人民陪审员共同参加,共同学习。向每位人民陪审员发放《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审判版)、《案例研究》等学习刊物,通过各种各样的培训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建立一支公正廉洁的人民陪审员队伍。院党组将人民陪审员队伍列入本院的队伍廉政建设管理中来,提出了“教育在先,防范在前,以人为本,以德兴院”的新思路。尤其是今年,结合本院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等各项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人民陪审员以实际行动确保司法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在办理案件中始终坚持析则,秉公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