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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舆:倾力调解促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4-09-03 16:42:57


  近日,当事人刘某的家属冒着高温酷暑来到平舆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捍卫正义维护公平,办案高效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李峰手中, 对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尽心尽责,耐心高效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与肯定。


  2024年,秦某驾驶四轮电动车在平舆某路口与步行的刘某发生碰撞,交警认定秦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刘某在医院简单处理后便回家修养。修养半个月后,刘某的伤情不但没好转且疼痛加重,经医院再次检查,被确诊为踝关节骨折。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遂将秦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峰认真梳理案情,主动联系当事人核实案情,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尝试开展庭前、庭中即时调解。但调解并不顺畅,双方各执一词,分歧很大,刘某对赔偿金额寸步不让,秦某则认为刘某事故发生半个月后的就医治疗与本次交通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并向法院申请对刘某住院及住院期限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等进行鉴定,双方当事人一时剑拔弩张,火药味渐浓。
  为避免双方情绪化导致矛盾升级,庭审后,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一边采用“背对背”方式调解。承办法官先结合相关证据材料对原告伤情进行分析研判,在支持原告合法主张的同时,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利弊、析法理,并针对该类案件的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分别进行讲解,并依据法律规定为双方计算了大概的赔偿数额,供双方参考。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与倾力调解,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秦某当庭向刘某支付款项26000元。至此,困扰刘某许久的烦心事终于圆满解决了。
  近年来,平舆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充分将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办理全过程,努力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用心用情化解群众的烦心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平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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