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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三项措施严防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

  发布时间:2010-03-31 08:55:12


    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平舆县法院在加强安全保障工作的同时,三项措施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以防用公车扫墓现象出现。

    一是严肃纪律,明确责任。该院通过刚刚安装好的电子显示屏,结合“五个严禁”要求重申院纪,专门播放清明节期间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增强全院干警杜绝公车私用的自觉性,对违反规定驾驶公车扫墓等公车私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是实行公车管理领导负责制。对清明节期间出现公车私用的,不仅要追究用车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执行力度,并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对于出现问题的车辆与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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