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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法院:返还原物起纷争 多番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2-23 16:56:04




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玉皇庙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矛盾尖锐的返还原物纠纷,经过承办法官多番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感谢。


安装光伏板 房顶被打穿

据了解,甲公司与李某经中间人介绍达成口头协议,由该公司在李某房顶上安装太阳能光伏板,后在安装过程中,李某房顶被甲公司打穿,双方因房屋损坏发生纠纷,闹得不可开交,导致项目搁置,无法正常安装,同时李某以甲公司未赔偿其房屋损坏费用为由,私自扣押甲公司物料,双方矛盾愈演愈烈。经村委会、乡政府、派出所多次调解,双方均不欢而散。甲公司遂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公司财产。


多番调解不放弃 案结事了促和谐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姚琳认真查阅卷宗,并电话联系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事由,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双方情绪激动,在电话中述说各自的不满,导致案件调解难度加大,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先按照法定程序通知原被告定期开庭。
“让我还物料,那我屋顶被打个大窟窿,这个损失怎么办!”
“房屋损坏的赔偿,我又没说不给,但他要十几万,我们实在承担不了!”
……
开庭当日,双方互不相让,争吵不休,李某一气之下,愤然离席。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按照程序缺席审理,一判了之,则会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也可能会使当事人陷入漫长的上访和诉讼中。为实质性化解纠纷,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寻找甲公司和李某之间的利益平衡点。
“房屋损坏是事实,但也不能私自扣押甲公司的财物,应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案诉讼会增加诉累,且相关物损鉴定费用大于实际损失。”

……


调解中,承办法官结合一些类似案例作为参考,耐心地向李某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分析诉讼风险,做其思想工作。随后,承办法官从事实与法律的角度对甲公司进行利害分析,释法明理,了解甲公司对赔偿金的承受范围。经过几番调解,赔偿金额差距逐渐缩小,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意见,李某同意将甲公司财产予以返还,甲公司同意赔偿李某房屋损坏费共计10000元。此案的圆满解决,既保障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也让当事人的财产损失得到了补偿,促成了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双赢局面。


近年来,平舆县人民法院玉皇庙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引领,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能动履职,始终坚持将调解贯彻案件办理全过程,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责任编辑:平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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