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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三项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10-01-27 16:30:49


    平舆县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结合当前辖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在业务工作、司法服务和工作纪律三个方面,明确标准,提出要求,服务于优化开发区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一是积极打造阳光型法院。该院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审理期限、公开开庭审理、公开执行信息,以公开促公正,增强司法保障能力。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该院主动对改制企业进行法律指导;主动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主动提出司法建议;主动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措施;主动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建议,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三是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的相关规定。该院举行落实“五个严禁”警钟长鸣签名仪式,让“五个严禁”规定入脑入心,让每一位干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识到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就是为了抓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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