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帮助我们小区解决了困扰三年的难题。”12月21日上午,平舆县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刘某、马某、姚某拿着一面写有“庭前调解化纠纷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锦旗来到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送给该院民二庭法官刘晓。
“我的初衷就是给你们画个句号,不再引发其它矛盾…”刘晓法官说道。
三位当事人灿烂的笑容,与之前的愁容满面形成了鲜明对比,这让刘晓法官感受到了他们发自内心的那份喜悦。
不满物业费涨价 单方面解除合同
2021年1月1日,驻马店市某物业公司和平舆县某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提供物业服务。2021年2月2日,该小区业委会以案涉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物业费过高等为由,单方通告的方式解除合同。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驻马店市某物业公司将小区业委会起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审理,最终判决小区业委会继续履行于2021年1月1日与驻马店市某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2023年,驻马店市某物业公司将刘某、马某、姚某等六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三年期间,物业公司与小区业委会屡次对簿公堂,双方之间的矛盾纠葛越缠越紧。
践行能动司法 解心结促双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晓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询问事实原委。考虑到该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矛盾已积压三年,双方沟通不畅,对抗性明显,若是简单判决结案,可能会引发再审、甚至群体信访等情况。基于此,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兼顾双方共同利益,从根源上化解矛盾。
12月20日,在平舆法院调解室,承办法官围绕当前的症结,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你们以后可能长期或短期还在该小区服务,你们和服务对象僵持、对立,对你们的利益有没有损害?”承办法官从如何使合法利益得到保障以及案件执行的角度,对物业公司代表进行释法明理、沟通劝解。之后,物业公司基于长远发展,一次性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经过慎重考虑,愿意与刘某、马某、姚某等六人协商解决。
“你们也是为小区能有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刚开始的矛盾点是因物业服务质量低、物业费高,现在物业公司愿意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保障业主的权益……”承办法官与刘某、马某、姚某等六人耐心沟通解释道。
在承办法官反复耐心调解下,刘某、马某、姚某等六人了解到了相关法律规定,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物业公司也放弃追讨损失,主动向法院请求撤诉,并承诺以后会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协议,达到了双赢的结果。至此,该起小区业主与物业积压三年的矛盾积怨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