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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司法为民”四举措服务民生

  发布时间:2009-12-18 10:36:11


    平舆县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好实践活动的精神,不断采取措施提高法庭的社会公信度,增强人民满意度,积极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坚持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审判及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建立执行案件和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听证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大巡回审理力度,加强法制宣传。该院对于路途遥远以及部分老弱病残等当事人进行了巡回开庭,将开庭地点放在当事人的家门口,在解决纠纷的同时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开展大走访活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该院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研,解决具体问题,注重工作实效,通过走访,加强民意沟通,及时解决涉诉信访案和执行积案。

    四是认真落实诉讼费的缓、减、免等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为民措施,加大对弱势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保护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参与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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