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赔偿义务,拖了3年之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成功执结。
原告刘某诉被告张某、公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平舆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04347.18元,被告公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97577.36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公某未在指定期限内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二人尽快履行义务。公某率先履行了判决义务,而张某以没钱为由,不愿意履行,且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未能查询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在一次春节前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成功将返乡过节的张某堵在家中,因张某仍不愿意履行义务,法院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张某依然不为所动,不愿履行义务。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无果后,该案成了“执行不能”的陈年积案,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运用“巧劲”,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张某进行劝导,同时动员张某的亲戚,协助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张某有给付意愿后,执行干警抓住有利时机,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前来法院进行协商处理。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至此,一起长达3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