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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法院:强制执行保险“啃掉”信访“骨头案”

发布时间:2023-07-12 00:00:00




    “今天我不是来信访的,是来再送一面锦旗表示感谢。”近日,申请执行人老孟夫妻二人来到平舆县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 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执行局长冯国勇手中。而在前一天,执行法官勾向阳也收到了老孟送来的锦旗。

    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事故致老孟肢体残疾,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困难。最终,这起长达八年的执行信访案件在平舆法院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圆满执结,实质性化解了这起“骨头案”。

    1998年,老孟受单某的雇佣去外地装货,在返还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后,老孟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已经判决处理完毕。2013年,老孟再次将单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安装新义肢等费用。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单某支付老孟义肢费、义肢维修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86000元。判决生效后,单某未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还款,老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手段却未查到单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单某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执行干警数十次登门调查,均未查到单某财产线索及下落,案件陷入僵局,遂终结本次执行。

    多年执行未果,老孟情绪极大,有一回,老孟在信访接待室情绪激动起来:“我申请执行几年了,一分钱也没见着,你们是不是没有执行他,你们这是不作为!”面对老孟的每次信访,该院接访人员都不回避,认真接待、耐心听意见、释法、告知进展。期间,老孟经多方打探,确定单某藏匿在新疆一带,院党组在进行案情研判后决定,远赴3000多公里外的新疆开展异地执行。在新疆,执行干警多方寻找均未能查到单某踪迹,也没有可供执行财产,致使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案件“终本”不终止,八年期间,执行干警没有放弃,一直查找线索。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2023年初,在对该案件常态化财产查控时,发现了单某在保险公司购买的分红型、投资型商业保险产品,累计价值20多万元,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权利的范围,该财产权属于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依法可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执行干警立即冻结单某的保单保险价值,并按照该案执行标的,依法扣划保险的对应金额。

    “八年了,我以为法院不管了,没想到法院一直将我这个案件记挂在心上,尽心尽力把钱执行回来,真的太感谢了!”领取到执行案款的老孟激动地说道。至此,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想通过购买保险产品来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已将保险产品纳入执行查控系统,“投保避债”此路不通,唯一的出路,便是积极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确定义务。

责任编辑:平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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