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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占鹊巢”拒不归还,法院:搬离房屋!

发布时间:2023-04-19 19:54:22



    房子对于中国人来说,不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它还承载着家的温情,更是安身立命之所,因此,大家对于房屋的权益都格外关注。

    2023年春节,李某乙、李某丙发现李某丁未经同意擅自居住在其两人房屋内,李某乙、李某丙多次要求李某丁搬离该房屋,李某丁拒不搬离,李某乙、李某丙遂诉至法院。庭审中,李某乙、李某丙陈诉其二人与李某丁系同父异母姐弟关系。

    平舆法院审理认为,公民财产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原告李某乙、李某丙所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二人拥有案涉房屋的所有权,被告李某丁擅自居住案涉房屋,已构成对李某乙、李某丙财产权益的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等规定,法院依法判决李某丁停止侵权搬离李某乙、李某丙的房屋。双方服判息诉,该判决已生效。

    4月17日上午,李某乙及其家人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给民二庭一团队的承办法官黄文娟,这也是90后法官黄文娟成为员额法官,独立办案以来收到的第一面锦旗。

    本案中,李某乙、李某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李某丁未经同意擅自霸占他人房屋,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责任编辑:平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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