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因彩礼发生纠纷的现象,屡见不鲜,当婚姻关系无法持续,彩礼的处置就成了许多朋友最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婚前给付的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并当场履行。
2021年,李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婚约关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因双方性格不合解除婚约,双方在彩礼处置的问题上存在分歧,李某遂诉至平舆县法院,请求王某返还彩礼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杨雅军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进行调解,认真倾听双方诉求,抓住双方的争议焦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心平气和地依法解决问题,最大程度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王某向李某当场返还了彩礼款35000元。至此,一起因彩礼引起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圆满画上句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