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3月7日,随着法槌声响起,被告人李某抢劫案在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平舆县法院院长李光明担任审判长,平舆县检察院检察长段桂东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审判长李光明从容把握庭审节奏,依法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李某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整个庭审过程严格规范、流畅完整、层次分明,各个环节有条不紊。合议庭合议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平舆法检“两长”同时出庭依法履行职务,这是平舆法院切实发挥“头雁”作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具体实践,也是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树立标杆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法检两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现院庭领导办案常态化,具有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