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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多元调解,止纠纷于诉前

发布时间:2022-09-01 08:37:57



    8月30日,平舆县人民法院辛店法庭充分运用诉前联调机制,联合辛店乡综治中心、司法所进行就地调解,成功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化解在了诉前。

    基本案情

    2017年,张某在宋某处购买空调、洗衣机等家用电器,价款6500元。因双方认识,关系不错,宋某同意张某赊账。事后,张某偿还4500元,剩余2000元,宋某多次催要未果,引起本案纠纷。

                                             联合调解

    平舆法院接收案件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居住在该县辛店乡,便第一时间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由平舆县综治中心分流至辛店乡综治中心,辛店人民法庭与辛店乡综治中心、司法所共同开展调解。

    调解前期,实地走访了解该案情况。调解当天,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详细了解双方实际情况与问题症结后,首先从双方朋友关系入手,对双方进行劝解、调和,摆事实、讲道理。之后劝导张某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同时,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一场纠纷化解在诉前,不仅解开了当事人心里的疙瘩,也展现出平舆法院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效。

责任编辑:平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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