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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以绩效考评推动整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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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舆县法院为加强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和司法政务管理工作,完善并实施了《平舆县人民法院“三优”工作岗位责任目标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完善了干警职位量化考核标准,实行日写实、周小结、月考核、季跟踪、年总评,该院通过每月部门自查自评、督察部门督查,将信息及时反馈,认真总结查漏补缺,在争先创优中不断寻找差距,找出切实可行的改善措施,并采取多措施推动法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院成立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常务副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和政治处主任任副组长,同时抽取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人员组成绩效办,具体负责全院及部门和干警的绩效考评工作。各部门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部门绩效考评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该院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制订了操作性较强的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建立了“管理在平时,督促在平时,考核在平时”的良性绩效考核运行机制。准确及时地反映全院审判业务和综合管理工作状况。

    三是突出重点,与时俱进。对院领导的考评侧重于其示范表率作用的发挥情况、管理能力等,对综合部门干警的考评侧重于服务意识、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等;对审判业务部门干警的考评则把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放在首位;并根据新的形势适时增减考评项目或增减分值。

    四是实现考评结果科学性、权威性。考核中遵守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并及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审判业务庭审判质量和效率等可以量化的指标,如结案率、民事案件调撤率、上诉改判率、上诉发回率、巡回审判率,逐庭逐项排名。

    五是奖惩措施到位。考核结果与部门和个人利益挂钩,通过分类考评、量化管理、加大奖惩力度,使绩效考评规范化、制度化,极大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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