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被执行人认为
自己只是民事纠纷,未触及到法律底线
法院也不能把我怎样
殊不知,拒不履行,转移、隐匿财产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也是要被判刑的!
2021年9月7日,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借助“三远一网”提讯系统“隔屏”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95后”被告人秦某强拘役四个月。
案情回顾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平舆法院在审理桑某与秦某强、秦某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判决秦某强、秦某华赔偿桑某87万余元,经保险理赔后尚剩余48万余元未赔偿。2018年7月至今,秦某强、秦某华(另案处理)始终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拒绝申报财产,拒绝与桑某及法院取得联系。秦某强为防止日常收入放在银行卡中被法院冻结,平时只使用微信进行收入、开支,经查询秦某强微信账户交易记录,秦某强具有偿还资产和能力而完全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秦某强于2020年6月购买一辆小型汽车,该车辆为分期付款购买,首付及月供由秦某强支付,为逃避平舆法院执行,其将车辆落户在前妻名下,同时秦某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多次更换自己的手机号,目前其使用的手机号为其姐姐实名登记的手机号。
庭前调解
为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庭审前,该起“拒执罪”案件主审法官刘艾薇对秦某强的家人和桑某进行了调解,经释法明理做工作,秦某强的家人当场替其缴纳了涉案执行款,并与桑某达成调解协议,桑某对秦某强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法院审理
被告人秦某强在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秦某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其家人代为履行了判决判项,桑某对其表示了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在此提醒所有被执行人
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莫存侥幸心理
对于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
恶意逃避执行的
我们将严厉打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