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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平舆法院:“家门口”立案 让异地诉讼不再难

  发布时间:2021-08-20 17:15:28




    “真是太好了,原本还担心疫情期间咋去江苏立案,没想到在家门口就把案立了,太感谢你们了!”8月19日,跨域立案成功后,当事人张某向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当事人张某来到平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前咨询立案事项,导诉员曹真真认真审查诉讼材料后发现,张某起诉要求撤销被告袁某与第三人凌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袁某的户籍地是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该案房屋坐落于江苏省常州市,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相关规定,张某对被告袁某与第三人凌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争议,本案应由被告袁某所在地法院管辖,平舆法院对该案依法不具有管辖权。

    当得知需要前往450多公里外的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立案时,张某一时间犯了难,“现在疫情多点爆发,江苏睢宁县又那么远,我怎么去睢宁县立案啊?风险太大了!”

    导诉员曹真真见状,立马告诉张某:“您先别愁,我们可以协助您向睢宁法院跨域立案,我们先帮您联系一下徐州市睢宁法院。”

    平舆法院跨域专员甄慧芳与睢宁法院立案庭跨域专员联系沟通后,导诉员曹真真协助张某通过“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中的“跨域立案”模块进行线上操作,将立案申请提交到了睢宁法院。睢宁法院受理该案后,导诉员曹真真第一时间将该案诉讼材料通过法院专递邮寄给睢宁法院,让当事人实现了“家门口”立案。

    今年以来,平舆法院已协助当事人向异地法院跨域立案14件,作为管辖法院接收异地法院协助跨域立案案件11件,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平舆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跨域立案、网上调解、“云”庭审等“在线”诉讼服务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保障人民群众诉讼需求的重要举措,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以实际行动察民意、解民忧、暖民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平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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