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6日,平舆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学习之星”评选表彰。
2021年上半年,平舆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警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宗旨,积极担当作为,立足审判,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平舆,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党员干警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展现出更大担当作为,经各党支部推荐,院机关党委初评,经院党组研究,结合干警现实表现,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2021年上半年“学习之星”。
平舆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云峰为“学习之星”颁发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