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7日,平舆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平舆县某纸箱包装有限公司与平舆县某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妥善解决市场主体矛盾纠纷。
被告平舆某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开始在原告处购买纸箱用品,下欠货款140894.3元,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以原告生产的纸箱不符合质量标准拒绝支付货款,并提出反诉,要求对方赔偿物品出口退回仓储损失。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此次发回重审,平舆县人民法院重新立案后于2021年1月26日开庭审理。因原被告双方诉求争议较大,为减少诉累,实质性化解纠纷,办案法官“线上线下”多次做调解工作,并针对双方矛盾的焦点,深入涉案现场,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见证下对涉案剩余纸箱的数目进行清点核对。最终,在办案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相互结清,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涉及民营企业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有利于从源头化解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保障其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平舆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营造平等有序、公平法治、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