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查控+电话沟通”的在线办案模式,成功执结一起涉案标的额为39万元的案件。
原告孙某诉被告刘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平舆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刘某给付孙某39万元工程款。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没有履行,于是,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督促被执行人刘某履行判决义务,同时依托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冻结了刘某名下的财产。因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刘某用于偿还房贷的账户,该账户被冻结后,刘某无法正常的偿还贷款。迫于压力,一直拒不履行的刘某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孙某,给付了全部工程款。因该案执行款标的额较大,为了证实刘某是否真实履行完毕,执行干警通知孙某来法院,在法院门岗室对孙某的身份进行了核验,确认无误后,孙某向法院出具了结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