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申请执行人陈某协助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多次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甘某带回法院,知道“赖”不了的甘某当场履行法院判决义务。
原告陈某与被告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平舆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甘某向陈某赔偿其财产损失10800元,判决生效后,甘某一直没有履行,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申请执行人陈某的协助下,来到失信被执行人甘某家中。甘某家中只有甘某的父亲,执行干警向甘某的父亲说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甘某的父亲通过电话劝导甘某尽快履行判决义务,不要拖延履行,甘某声称自己同意履行,但现在外地跑运输,回不了家。
随后,陈某向执行干警反映,在高速路口碰见了甘某,但让他跑了。没过几天,陈某又向执行干警反映,甘某现就在家中,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并成功将甘某带回法院,执行干警对甘某进行批评教育后,甘某知道这次“赖”不了,便当场履行了法院判决义务,至此,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