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上午,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只见他将一面写着“为百姓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以此来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原来这位“不速之客”是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冯某。2015年,韩某雇佣冯某带领15名工人为其干活,活干完后,韩某欠冯某工人工资款620000元未付,韩某给冯某出具有欠条,并许有利息,事后,韩某一拖再拖,至今未付分文,无奈诉至法院,经平舆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韩某支付原告冯某620000元,并按约定的利率支付本金为390000元的利息,判决生效后,韩某一直未履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韩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明理地沟通劝说下,韩某与冯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的还款日期,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剩余的320000元执行款项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为了尽快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对韩某名下的存款、车辆、房产、土地信息进行了四查,发现韩某名下有一套房子,平舆县法院依法对该套房产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得知自己的房子正在被拍卖的韩某,立马来到法院,缴纳了剩余的320000元执行款,至此,该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