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吴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平舆县法院于2018年4月13日作出判决,二人自愿离婚,婚生子由王某抚养,吴某支付抚养费4239.72元。
因吴某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向平舆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敦促其依法履行法院判决,但由于双方当事人目前还在怄气,吴某担心王某不把抚养费用在儿子身上,鉴于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起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执行人员的耐心说服下,王某向吴某保证一定会将抚养费用到儿子身上,随后,吴某也同意履行判决义务,支付了抚养费,至此,该起离婚纠纷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