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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舆:查封被执行人车辆与房产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9-01-04 17:22:26


    2018年12月11日,河南省平舆县法院通过采取依法查封失信被执行人苏某名下车辆与房产的方式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2016年12月,被告苏某欠原告陈某化肥款330000元,苏某向陈某出具欠条一份,陈某经催要,苏某于2018年2月14日还款15000元,下欠315000元至今未还,经多方讨要无果后,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平舆县法院开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苏某于2018年7月10日前向陈某还款70000元;于2018年10月10日前还款100000元;剩余145000元于2019年1月10日前还清。判决生效后,苏某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并耐心劝导苏某履行判决义务,苏某接到执行文书后不仅没有主动前往法院履行义务,还拒接执行干警电话,一度外出逃避执行。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依法将苏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同时对苏某名下的存款、车辆、房产、土地信息进行四查,发现苏某名下有两辆汽车,一套房产,法院依法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并通知了苏某。苏某得知后,主动找到申请人陈某进行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苏某当场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剩下的执行款按协议中还款日期履行,至此,该起合同纠纷案成功执行。

责任编辑:平法宣    

文章出处:平舆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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