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河南平舆:被执行人通过微信缴纳小标的额案件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9-01-03 17:21:35


    2018年12月14日,申请执行人刘某领取完800元执行款后,高兴地说道:“我本以为这种小案件,你们不会太重视,没想到却这么快就执结了,真是太感谢了!”

    2018年6月,原告刘某到被告张某处应聘司机,约定每跑一趟支付400元,刘某跑了两趟,共计800元,刘某经多次催要,张某拒不支付,故刘某将张某诉上法庭。平舆县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张某支付刘某8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翻阅卷宗,发现这是一起小标的额案件,遂拨通了张某的电话。在向其告知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内容的同时,执行干警向其释明利害关系,告知张某如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情节严重的还将予以司法拘留。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地做张某的思想工作,使其认识到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当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执行干警转账800元,执结了该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责任编辑:平法宣    

文章出处:平舆县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