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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舆:释法明理劝履行,微信支付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8-12-26 17:15:04


    2018年12月6日,被执行人王某在执行干警的多次沟通劝导下,已经缴纳完最后一笔执行款,成功执结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7年,被告王某从原告曾某处购买沙子,经结算,王某共欠曾某沙子款8000元,为此,王某向曾某出具欠条一张,截止目前,王某未向曾某支付该款,曾某经多次追要无果后,将王某诉至法院。平舆县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王某向曾某支付欠款8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2018年11月7日,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王某名下的存款、车辆、房产、土地信息进行了四查,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王某释法明理,耐心答疑解惑,被执行人王某懂得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曾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通过微信支付了3000元的部分执行款,并许诺三天后缴纳剩余的执行款,至此,该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平法宣    

文章出处:平舆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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