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闫某,将以“拒执罪”执行,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闫某立马改变往日强硬的态度,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原告张某与被告闫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闫某返还张某彩礼款113920元,判决生效后,闫某一直未履行,张某向河南省平舆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闫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并通过情理、法理劝导闫某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但闫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硬起手腕,拿出手段,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俗称“拒执罪”)执行被执行人,闫某听闻后,态度立马出现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主动通知家人送来了全部执行款,积极履行了判决义务,随后,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张某也笑开了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