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舆县法院在执行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时,向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发出扣划委托,在吴中区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4500元存款扣划到位。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经平舆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4410.42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便外出打工,一直没有履行。
2018年6月4日,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并对李某名下的存款、车辆、房产、土地信息进行了四查,经查询发现李某名下在苏州市某银行有存款,执行干警需要对李某的银行账户内已冻结的存款进行扣划。因开户行远在江苏省苏州市,且不支持网络扣划,平舆县法院利用执行委托系统向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发起委托,请求协助扣划李某在江苏省苏州市的银行存款。最终,在吴中区法院的协助下,将4500元存款全部扣划到位,案件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