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执行人冯某在执行干警的劝导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原告冯某与被告张某、宋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平舆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张某赔偿冯某各项经济损失63206.25元,某保险公司赔偿冯某各项经济损失38804.17元,宋某赔偿冯某鉴定费1900元,判决生效后,某保险公司、宋某均已履行完毕,而张某一直没有履行,2018年10月30日,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敦促其依法履行法院判决。在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对冯某与张某进行沟通劝说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当场缴纳了42000元的部分执行款,剩余的执行款将于2018年农历春节前还清,至此,该案件成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