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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舆:父亲代替儿子缴纳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8-11-28 16:52:54


    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河南省平舆县的张某甲就为儿子张某乙操碎了心。2018年11月22日,张某甲找到申请执行人王某,表示愿意代替被执行人张某乙履行,王某看张某甲态度诚恳,主动提出愿意舍弃一部分执行款,二人把手言欢,执结了该起借贷纠纷案。

    2018年5月10日,张某乙向王某借款24500元,期限为2018年6月10日到期,后经多次追要一直未还。平舆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张某乙付清王某借款245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乙一直未履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联系到被执行人张某乙,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乙以没钱为由,迟迟不予履行。为了尽快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找到张某乙的父亲张某甲,向其说明法院对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会采取纳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弄明白里面的利害关系后的张某甲担心纳入“黑名单”会对儿子张某乙造成不利影响,于是主动替张某乙缴纳了执行款,这才有了开头一幕。

责任编辑:平法宣    

文章出处:平舆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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