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和王某是一对邻居,二人同在县城做生意,郭某经营羊肉,王某开饭店,本来生活上的好邻居生意上的好伙伴,却因为一张一万五千元的欠条打起了官司。
2016年2月,经郭某、王某结算,王某欠郭某羊肉款15000元,王某出具欠条一张,后经郭某多次催要,王某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郭某于2018年4月将王某诉至平舆县人民法院。
案件生效以后,王某仍拒不履行义务,2018年10月,郭某向平舆县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法官在接收到案件以后立即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王某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
几天以后在网络查控系统反馈的财产信息中,执行法官发现了足额的存款,随即将王某账户上应履行义务部分的存款扣划至平舆县人民法院,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