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失信被执行人付某迫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压力,一改往日强硬的态度,主动通知家人送来执行案款,履行了法院判决义务。
原告冯某诉被告付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经平舆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付某向冯某支付抚养费24000元(自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判决生效后,付某一直未履行,无奈之下,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找到付某,通过情理法劝导其履行判决义务,但付某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
经调查,付某具备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能力,而拒不履行,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将付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移交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付某,立即通知家人送来了全部执行款,使的该案件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