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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当事人握手言和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8-11-13 16:47:22


    6月14日,平舆县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孟某乙名下银行账户后,孟某乙来到法院与申请人孟某甲达成还款协议,先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

    原告孟某甲诉被告孟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孟某乙偿还孟某甲28663元,判决生效后,孟某乙一直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孟某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于孟某乙和孟某甲系亲戚关系,孟某乙也确实非常困难,一时无力全部履行。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坚持以法服人、以情动人,申请执行人孟某甲表示愿意体谅对方的难处,主动放弃部分利息,孟某乙也同意先支付1万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该案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平法宣    

文章出处:平舆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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