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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09-09-03 10:45:34


    

   建国60周年大庆即将召开,为做好案件的息诉稳控,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首都社会稳定,保障法院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迅速、及时、稳妥、有效地处置各种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避免或减轻这些事件给审判工作及社会形象所带来的影响,平舆县法院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该预案针对法院在看管、庭审、执行、提押等程序中容易出现的当事人发生自残、自伤或突发重病,当事人、旁听人员扰乱审判秩序,被执行人围攻、殴打执行法官、法警,破坏车辆等10种情况规定了相应的处置办法;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分别报告、统一指挥,说服教育与强制措施并用,处置临危不乱、审慎细致等工作原则,并作出具体部署:

    一是明确突发事件的范围,按照事件的种类、规模、性质和严重程度等,将其划分为两个等级,并规定突发事件的等级同时依照现场事态的发展而确定。

    二是细化分工并落实责任,成立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指挥实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协调解决突发性事件引发和处置过程中的各种关系,指挥该院各部门干警协同作战,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汇报突发事件的引发和处置情况。

    三是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后,该院突发事件处置指挥小组按照事件的等级迅速将情况逐级上报,拟订初步的处置方案,同时调动全院警力实施处置方案,最后进行情况总结,并逐级上报处置情况。

    四是明确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协同关系,以负责庭室和立案庭为核心力量,其他部门予以充分的协助和配合,服从调遣,听从指挥。同时,还对该院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同作了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平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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