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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依法拘传躲在宾馆的失信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18-10-30 16:40:01


    7月2日,执行干警将一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从平舆县某宾馆内拘传至法院,随后,经执行干警对李某进行释法明理,李某同意履行判决义务,并通知家人送来执行案款。

    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舆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李某返还孙某借款58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早出晚归,一直不予履行,无奈之下,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李某名下财产情况,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也无法与李某取得联系,案件一时陷入僵局。7月2日,执行干警接到孙某打来的电话,孙某声称在平舆县某宾馆附近发现了躲避执行的李某,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将李某拘传至法院,劝导李某履行判决义务,并向其讲明法院对于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将会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此时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李某立即通知家人送来了58000元执行案款,使得该案件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平法宣    

文章出处:平舆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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