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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人格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8-09-28 09:03:02


    2018年8月17日,平舆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贺某耐心的析法说理,最终化解了贺某心中一直解不开的“疙瘩”,随后,贺某积极与申请人杨某联系沟通,主动履行了法院判决义务,使得一起人格权纠纷案得以成功执结。

    2016年2月21日,杨某到贺某诊所输液后,手腕背部出现红肿,身体感觉到不适,遂上医院诊断为手腕背部皮肤坏死,经治疗已构成十级残疾,特提起诉讼,经平舆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贺某赔偿杨某8032.57元,判决生效后,贺某一直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贺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耐心劝导贺某履行判决义务,但贺某声称自己以前曾借钱给申请人杨某,希望可以相抵,杨某不同意,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为了能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又耐心给贺某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在执行法官的反复解释下,贺某这才明白,并积极与杨某沟通,主动履行了义务。

责任编辑:平法宣    

文章出处:平舆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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