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执行法官扣押了被执行人闫某的车辆后,迫使一直迟迟不肯现身的闫某主动来到法院,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缴纳了执行案款。
2012年5月31日,闫某从李某处借走900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事后李某多次讨要,闫某拒不承认。无奈之下,李某将闫某诉至法庭。平舆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闫某偿还李某借款9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闫某还是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
执行法官接收到该案件后,多次给闫某打电话,闫某均不接听,到闫某家亦寻不到,最后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并去民政局和车管所核实,确定闫某名下有一辆汽车,这才赶紧赶到闫某家中将闫某名下车辆扣押,迫使闫某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判决义务,使得一场不当得利纠纷案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