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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法院:被执行人因“黑名单”受限主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8-08-30 11:45:30


    8月24日,被执行人李某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希望法院解除他的失信记录,并声称以后一定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原来李某要去银行贷款,银行查询到李某的失信行为后对其不予贷款,随后,李某又在其他银行屡屡受挫,让李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才主动履行了法院判决义务。

    李某与董某签订建筑水电安装劳务合同,约定董某承建其承包楼房的水电安装工程,工程完工后,李某陆续支付部分欠款后,剩余欠款李某一直未还款。无奈之下,董某将李某诉至平舆法院,法院依法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李某于2018年6月12日前支付给董某93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李某一直不接电话,人也“下落不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也未查询到李某名下有任何财产,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平舆法院依法将李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黑名单”)。8月24日,处处受限于“黑名单”的李某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义务,使得一场合同纠纷案得以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平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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