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干警的沟通调解下,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崔某同意被执行人马某两年内卖了葡萄还钱。
原告崔某诉被告马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平舆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马某返还崔某欠款共计63000元,判决生效后,马某一直未履行。7月6日,崔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多次找到马某,做其思想工作,劝导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但马某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
8月22日,因马某一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平舆县法院决定依法对马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过程中,因申请执行人崔某与被执行人马某之间是亲戚关系,执行干警以此为突破口,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沟通和劝导,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两年内卖了葡萄还钱,至此,该案件成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