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距离法院又太远,2018年7月13日中午,平舆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们驱车50余里,来到平舆县黄庄村,为行动不便的九旬老人麻某上门办理立案手续。
麻某与老伴共生育5个儿子,老伴和小儿子早已去世,现麻某已年迈体弱,丧失劳动和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四个儿子对麻某不管不问,不尽赡养义务,麻某无奈靠外甥女伺候、养活。平舆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随即决定上门为麻某办理立案手续,现场由麻某在立案材料及委托书上签字纳印,把方便送到当事人家中,把真情送到当事人心里。
近年来,平舆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不断探索司法便民新举措,用实际行动落实各项便民措施,针对一些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我院立案庭通过“上门立案”等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为老百姓送上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