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经过平舆县法院执行法官一个电话,在受理案件第二天即用闪电般的速度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使得申请执行人冯某的权利得到了很好的实现。
原告冯某与被告朱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经该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朱某给付冯某60000元,判决生效后,朱某一直未履行。7月2日,冯某向平舆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接到此案后,主动给朱某打了一个电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朱某履行判决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利害关系,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朱某当天中午便将执行案款如数缴纳。当天下午,冯某即接到执行法官通知来办理领取执行案款手续的电话,领完执行案款后的冯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这么快的执行速度,真的是见识了,平舆县法院真是好样的!”